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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支付曝光台App
支付曝光台(ZFBGT.COM)讯:第一部分备案业务管理篇
1、协会组织建立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机制的工作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收单市场快速发展,收单机构数量不断增长,竞争日趋激烈。为降低人力成本、优化资源配置,部分收单机构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开拓收单业务,优化了收单市场分工安排,对于改善社会支付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部分收单机构疏于对外包业务的风险管控,导致市场出现了违规转包、层层转包的情况。个别机构违规从事收单外包服务业务,为跨境赌博、色情平台等违法违规商户提供服务,从中获取超额利润,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制约了收单市场健康发展。为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落实国家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斩断涉赌资金链的工作要求,保护市场参与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收单市场健康发展,经监管部门同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机制,对外包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组织收单外包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2、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定义是什么?
答:根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
收单非核心业务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含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调单、特约商户回访等)、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含受理终端布放、受理终端维护、受理终端巡检、耗材配送等)、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业务。
3、外包机构备案工作中,发起备案申请的主体是收单机构还是外包机构?
答:中国境内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直接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自助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发起主体应为独立法人(外包机构总公司),外包机构分支机构无须提交备案申请。
4、外包机构备案系统何时正式上线?
答:为进一步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协会组织建设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支持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助提交备案申请。为保障备案系统稳健运行,目前备案系统上线处于试运行阶段,拟于年9月正式上线试运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外包机构应何时向协会申请备案?
答:备案系统正式上线之日起,外包机构应在拟从事外包业务前或在从事外包业务起30个自然日内,通过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协会暂不接受线下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6、外包机构备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申请备案的外包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等机构证照材料,机构名称、经营场地等应与机构证照资料一致;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机构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在监管机构或协会认定的黑名单内;
(四)遵守监管规定和协会自律管理要求。
7、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除满足第6项解答的基本条件以外,申请备案业务类型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外包机构,还应按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从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修改、删除、销毁等各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相关业务系统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
8、外包机构备案申请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外包机构须根据所填备案信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影印件;
(三)与合作收单机构签订的协议影印件(申请备案时尚未开展收单外包业务的机构应提供境内合作收单机构或清算机构推荐材料(详见附件3);
(四)申请备案业务类型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外包机构还应提供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影印件,以及与系统安全、信息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等保二级(含)以上、ICP经营许可等,或其他经国家安全部门检测认证后出具的信息安全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如申请备案机构已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还应提供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影印件。
此外,还应提供加盖外包机构公章的《委托函》(模版详见附件2),用于外包机构备案用户注册校验。
9、外包机构如何获取收单机构或清算机构的推荐材料?
答: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可根据市场合作情况或者业务发展意向,商请(拟)合作收单机构或清算机构出具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推荐函》(模版详见附件3)。
10、外包机构备案工作的自律规范、材料及模板在哪下载?
答:外包机构可登录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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