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机 >> 信息机优势 >> 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一期
建设背景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信息处理和传播方面的优势,建立一个监管职能全覆盖、农经数据全汇聚、科学决策全链条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平台以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内容入手,采用纵向贯通、横向打通的建设思路,建设包括:建立农村人、地、财、物基础数据库及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荔枝单品大数据五大专题数据库和一张图展示平台。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家底不清、情况不明,及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以及监管不到位、不全面的现实问题,做到业务流程规范、监管手段科学、数据分析精准,真正服务惠州市乡村振战略。
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目标
1、完成五大专题数据业务梳理,形成五大专题数据库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和三资管理成果转换汇聚形成农村人、地、财、物基础数据库,通过对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荔枝单品大数据五大专线业务的汇总,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荔枝单品大数据五大专题数据库。数据库建设完成后,将直接作为惠州市政务大数据当中的数据资源,并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
2、建立“一张图”服务平台,对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
运用GIS技术,通过地图的形式,直观展示农业农村局当年重点工作内容工作成果,依据五大专题数据库,形成针对五大服务体系的专题分析。能够通过地图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动。
3、对信息资源建设目标成果的应用
平台建设完成后,在实现业务数据共享、一张图监管的同时,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后期可以逐步完善农业农村业务数据项,最终形成完整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实现农业农村数据全掌握。
政策依据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一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遵循,促进乡村生态宜居。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乡村乡风文明。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四是以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为重点,促进乡村治理有效。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五是以确保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促进乡村生活富裕。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年中央一号文: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强调: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其他地区实事求是确定目标任务。各地要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先搞试点,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年5月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各地制定省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
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利用一直是全国各地农村群众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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