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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京市发布了“史上最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京发改规〔〕4号,下文简称《规定》),全面加强对数据中心的节能审查。相关信息可以回顾IDC圈当时报道《史上最严PUE管控政策落地数据中心要如何“进京”》。
近日,北京市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2号)做好衔接,进一步强化数据中心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对前述政策进行了修订,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比于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很多执行细节,并增加了之前没有的事后监管与罚款内容。征求意见稿中有三处明确的变化:
01
加强可再生能源及余热利用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鼓励建设单位通过自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建筑物屋顶宜安装光伏组件,具备条件的项目宜在外墙安装光伏组件。鼓励数据中心余热与周边既有热源耦合利用。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年能源消费量的比例按照每年10%递增,到年实现%(不含电网既有可再生能源占比)。
在征求意见稿明确,节能审查机关,即指市发展改革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行政审批局。
02
引导数据中心加强中水利用
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要求,数据中心项目应充分利用中水。数据中心应合理设计中水利用方案,空调冷却水、机房加湿等非生活用水宜采用中水。
这与北京近两年来节能审查的方向一致,接入中水并约束用水量成为重要的指标(详情参考:光伏、中水、余热……北京13个数据中心能评展现五大趋势)。
03
进一步严格了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征求意见稿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细化了相应罚款、整改等处罚措施,并规范了差别电价实施要求。
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了对违反节能审查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罚款、撤销节能审查意见、责令关闭等。
处罚的额和程度根据违法违规的情节和影响而定,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或者责令关闭不能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项目。违法违规的信息将在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对于年版《规定》提出的差别电价收取规则也进行了补充,执行差别电价电费收入全额上缴市级财政,纳入市级财政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超限数据中心整改后,可申请节能审查机关进行复核,对于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复核的,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通知北京市电力公司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整体看,此次修订版的反向以完善细节、增强可执行性,以及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更全面的加强了对数据中心的节能审查能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