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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医疗机构集采全部执行网上采购
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参加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均应在招采子系统开展相关产品网上采购,做到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
市医保局介绍,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均应参加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加采购,鼓励其他医药机构参与采购。
原则上,医疗机构应网上下单订购,对不具备网上下单订购条件的产品应于到货验收3个工作日内登录招采子系统准确填报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网上采购信息或备案登记信息,坚决禁止网下采购行为,确保实际验收入库产品“有迹可查”。
医疗机构应建立网上采购数据与实际入库产品比对监测制度,做到网采信息与实际物品及价格匹配一致,避免线上线下“两张皮”;按月将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等信息上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持续提高网采率,实现“应采尽采”。
市医保局表示,医疗机构应确保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还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建立承担约定采购任务中选产品必须及时进院制度;并细化临床产品替换方案,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处置方式,可充分利用本单位信息系统,优先推荐选用中选产品。
(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