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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24号线部分通信机柜风扇

发布时间:2022/7/18 18:51:03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苏轨运谈(01)-13号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4号线部分通信机柜风扇及安防设备电源线路大修项目(重新谈判)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陆万零捌佰伍拾壹圆(¥,.00),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竞争性谈判内容为:本项目拟对松陵车辆段室外6个云台电源线缆、1根安防设备室至运用库云台电源总线以及1根安防设备室至联合车库摄像机电源总线线缆整体更换,并对松陵车辆段安防系统中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取消12路电源分配器和24路摄像机数字程控电源设备,改为总电源空开+分路空开+端子排的模式。另外对2号线主线车站的套风扇,套灯管进行更换。服务期限:年10月1日-年12月31日采购单位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服从谈判采购单位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3)供应商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低压配电或视频监控或综合监控相关建设或改造业绩(以合同证明为准);(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或机电安装专业)。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授权代理人的申请。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谈判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竞争性谈判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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