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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是什么?全国各地对两化融合贯标的补助有多少?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的企业可以和小编一起来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及全国各地的奖补:
一、全国51地企业做两化融合贯标需要具备的申报条件: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中并没有限制行业和规模,但根据体系标准要求,应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
3、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制造类型企业,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4、企业人数
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人左右,如果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5、企业销售收入
体系对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销售收入达到万元以上较好。
6、企业信息化建设
常见的信息化软件包括:
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系统)、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安全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其他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
7、财务的持续保障
两化融合需要公司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等)
8、信息化安全方面
企业要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有独立机房的企业,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
二、全国51地两化融合申报补助政策:
重庆市、河南省、贵州省、成都市、湖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北省等全国各地区。
01重庆市两化融合贯标补助—30万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打造以数据驱动并与发展战略结合的智能决策、管理、制造、服务等新型能力。
支持条件:申报主体为年2月29日以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外)。
补助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02重庆市南岸区两化贯标补助—5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验收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补助。
03河南许昌两化贯标补助—万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对被评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4河南濮阳两化贯标补助—60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05河南济源两化贯标补助—30万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06河南漯河两化融合贯标补助—30万
对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并取得国家标准证书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07河南郑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支持“两化融合”贯标企业。
对通过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且总部注册地在郑州的,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成为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机构且总部注册地在郑州的,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8贵州省两化融合贯标补助—补助
额度根据项目的自有资金额度核定,补助比例不超过自有资金的20%,重点项目可适当提高补助比例。
支持企业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重点支持工信部明确的贯标试点示范企业;支持两化融合服务体系建设。
09成都市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1)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
对纳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现达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两化融合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贯标服务机构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为认定服务机构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补助项目
按项目软件、硬件等信息化投入及工业机器人、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投入的15%给予最高万元支持。鼓励企业采用我市企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对采用我市企业产品、服务超过50%的,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万元支持。
10成都郫都区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0万
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11成都温江区两化融合示范补助--20万,试点—5万,贯标—10万
对获得市级以上“两化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纳入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实现达标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湖南省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工业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20%、金额不超过万元的奖励。
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试点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认定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
13安徽省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4安徽巢湖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0万,试点示范5-20万
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定的省级、合肥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定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对新评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5安徽合肥蜀山区两化融合试点5-10万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6安徽合肥肥东县两化融合试点—10-50万
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7安徽芜湖经济开发区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18安徽淮南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9安徽太和县两化融合贯标补助—30万
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20安徽池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25万元。
21江苏省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企业上云和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直接切块到各设区市、县(市),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指南要求确定具体项目,安排支持资金,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22江苏常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2-18万
“两化融合贯标”省级切块奖励资金项目
参照省工信厅“两化融合贯标”奖励资金切块分配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基础奖励额12万元,其中获评上年度省贯标试点的企业或与省优秀贯标机构合作通过贯标的企业,每家奖励金额上浮50%为18万元,二者不重复计算。
23江苏昆山两化融合项目补助—10、30、50万
1-2类:国家、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项目
1.申报条件:年新列入国家、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支持方式:对新列入国家、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1-3类: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1.申报条件:年新评为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
(1)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2)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
(3)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4)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5)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单位。
2.支持方式: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1-4类:国家、省优秀软件产品奖项目
1.申报条件: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软件产品奖企业。
2.支持方式:对新获得国家和省优秀软件产品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24江苏南通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25江苏徐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2-万
26江苏淮安两化融合贯标补助-30万、国家级两化融合类示范-30万、试点-20万元、省级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20万
1.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万元、万元;
被评定为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
2.被评定为省五星级、省四星级、省三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类示范、试点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被评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类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符合上述多个奖励的,按最高额给予奖励,当年度因最高额奖励而未获得的低额奖励项目视同已获取,后期不再奖励。
27江苏无锡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和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优秀服务机构。
资金分配比例由省工信厅确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信厅两化融合贯标奖励项目资金切块地方配备比例和企业上云切块资金分配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服务机构进行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依据省工信厅的资金分配比例核算。
28江苏扬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两化融合贯标奖励项目
1.在扬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且通过省两化融合贯标审核备案。
29江苏盐城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支持两化融合项目。
对新评定省工业互联网优秀服务机构,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省五星、四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0浙江温州市两化贯标补助—10万
两化示范企业50万(国家)、30万(省);试点30万(国家)、20万(省)、10万(市);贯标30万
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每年遴选10家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5家市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1浙江温州鹿城区两化贯标补助—15万
鼓励两化融合深度应用。对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除享受上级政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32浙江温州龙湾区、高新区两化贯标补助—15万
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补助外,区本级再配套给予50%的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补助外,区本级再给予15万元奖励。
33浙江温州经开区、瓯飞两化试点补助—50万
认定为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
34浙江宁波两化示范试点—上级资助金额50%
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贯标试点企业信息化示范提升项目,给予上级实际资助金额50%的奖励。
35浙江嘉兴两化贯标补助—50万
对列入市“两化”贯标培育计划并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行业级云平台,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
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企业级云平台,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奖励。
36浙江金华两化贯标补助—50万元
(1)对通过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列入省“两化”深度融合、数字经济等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37浙江衢州两化贯标补助—5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8福建省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提升企业管理数字化水平,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39福建福州两化贯标试点补助—10万
对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企业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企业的申报项目。按项目近三年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万元。
40福建宁德两化贯标补助—50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41福建泉州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42福建厦门海沧区两化融合贯标补助-10万
支持辖区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
43福建三明两化融合贯标补助—50万
对自年10月1日以来至申报之日止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省级龙头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44福建厦门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对年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未兑现奖励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45上海奉贤两化贯标补助—20万元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6上海松江区两化贯标补助-20万
对于通过国家“两化”贯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47上海青浦区两化贯标培育-5万,试点-20万,示范企业-20万
对于列入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于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于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投入费用的5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列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8上海金山区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区内企业,给于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9上海宝山区两化融合贯标补助—20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0湖北武汉市两化贯标补助—80万
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通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万元奖励(两项可重复)。
51湖北黄冈市两化试点示范—20万(省),30万(国家)
对获得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