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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机构能否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安全吗必须持

发布时间:2024/8/16 1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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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理性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02:10多举措推动中国的征信市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新的信息技术广泛的采用,征信市场的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是今后发展方向。据了解,根据《民法典》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的服务以及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征信经营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权益维护问题。所以,在监管上我们一定要放到前面,要稳妥的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另外一个是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技术架构的安全性。陈雨露表示,今后在不断完善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的同时,将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目前,人民银行正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推动长三角的征信一体化,在实现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还表示,针对前一段时间债券市场的信用债违约情况,我国将高度警惕违约企业发生虚假信息披露,或者是欺诈发行,甚至是恶意“逃废债”,也就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法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金融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健康发展。(编辑毛玥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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