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机 >> 信息机优势 >> 新税法下纳税评估的组织体系,跟税务财务
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要以专业化的评估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评估人员为保证,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根据工作需要,税务机关应设置专业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估范围和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以上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一)纳税评估的岗位设置征管部门是纳税评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考核检查等管理工作;各税种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各相关税种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建立纳税评估数学模型,提供纳税评估预警参数;计统部门负责定期测算和发布有关税收经济的宏观分析指标;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纳税评估的信息化支撑和技术支持。县税务局和税务分局是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其纳税评估岗位总体上可设置三个岗位:评估管理岗、评估实施岗、评估审批岗。
(二)纳税评估的岗位职责省、市税务局纳税评估岗位工作职责主要是指导、监督、考核县税务局、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评估任务的下达和纳税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对本辖区的行业性税收负担情况的评估;负责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及本地区社会涉税经济信息的采集等工作。税务分局评估管理岗负责确定评估对象、下达评估任务,对实施岗传递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负责评估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制作纳税评估综合报告;评估实施岗负责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制作询问核实通知书、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报告、纳税评估建议书、纳税评估移送建议书,编撰典型案例,并将相关资料传递管理岗审核,对评估终结后评估对象的评估资料进行归档;评估审批岗负责对移送稽查案件的审批。县税务局纳税评估岗具有双重职能,在承担纳税评估管理职能的同时,根据需要,也负责纳税评估的具体实施。即对本区域、同行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典型调查的基础上,测算出该区域同行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成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分税种负担率、综合税收负担率等指标的峰值、警戒值和均值,然后根据需要具体实施纳税评估。
订阅解锁TA的全部专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