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机 >> 信息机市场 >>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两月金融机构数据治
经济观察网记者万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年1月10日公布了两项行政处罚信息,均与银行机构违规采集信息相关。
其中,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时任北京银行张江支行行长秦舟波被罚10万元。
单个机构因信息管理方面的原因被处以千万以上罚单此前较为少见。年8月,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和兴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万元、62万元和5万元。
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再次从法律层面定调金融账户的敏感性,要求金融机构在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时,都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认为,伴随着顶层制度的不断完善,金融业的数据治理工作将迈入常态化阶段,上级部门将加大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关于信息保护的罚单或更加频繁,金融机构应当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强化内控管理,明晰人员分工,保护客户权益,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存在的风险。
除了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由于银行的各种业务办理在迅速的向线上化转移,银行APP、小程序等经营场景内的信息安全如何实现,也成为行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年)》,提出,要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建设绿色高可用数据中心,架设安全泛在的金融网络,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进一步夯实金融创新发展的“数字底座”。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金融与科技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