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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院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法院信

发布时间:2022/12/9 2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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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第七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自治区法院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通报表扬,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三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网络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周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处副处长敖雷、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信息中心负责人布仁巴雅尔三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事迹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成立于年,具体负责指导全区法院的信息化工作和高院机关信息化具体工作。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高院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年初,信息技术处对内蒙古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状调研和评估诊断,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智慧法院顶层设计规划(-)》。《规划》呈报最高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年6月19日得到正式批复。

二、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进全区智慧法院建设

一是强化智慧审判。在全区法院以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抓手,实现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合议、电子送达;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法官办案实现类案推送、法条指引;通过应用OCR技术,实现制式法律文书一键生成;通过语音智能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开庭笔录、合议笔录;通过智慧法庭系统,实现庭审直播、电子签章及证据同步展示,通过信息化智能辅助办案,为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减负30%左右,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二是强化智慧管理。年,自治区高院自主定制研发了“内蒙古法院人案事大数据分析平台”,为全区各级法院院领导、庭长日常审判管理、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准确了解业务庭及法官的办案质效提供了大数据技术支撑。年年初,高院作为这款定制软件第一著作权人的申请已获国家版权局批准。

三、建成大数据平台,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自治区高院于年12月启动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原有系统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形成支持微服务框架的大数据基础平台。年10月初,大数据平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启动试运行,已将全区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庭审直播、电子送达、涉诉信访、人事管理等17个系统的数据进行汇聚,实现多维度多层级同屏可视化展示,数据治理初见成效。

四、疫情期间技术保障有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凸显

为保障网上诉讼系统正常运转,利用春节假期,信息技术处联合立案庭组织开展“全区法院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大演练”,确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当事人能够顺利参与诉讼活动。为提高网上立案审检通过率,配合立案庭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为余名律师和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系统培训。年9月底,全区三级法院同步建成的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及智慧法庭、在线调解等服务平台,在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有了用武之地,为诉讼服务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宅”在家中,通过指尖诉讼,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据统计,今年2月至3月,在疫情防控最紧张期间,全区法院网上立案件,网上开庭场,网上调解民商事案件件。防控疫情期间,在智慧法院的强力支持下,全区法院的诉讼活动没有受到较大影响,发挥了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作用。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事迹材料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成立于年9月,主要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软件开发;负责全院干警信息技术基础培训、考核工作;协助保密部门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和设备的安全与维护更新、保障视频会议及远程开庭、数据统计汇报等多项工作。通辽市中院信息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目标,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一、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

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信息化建设的保障工作,使用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通辽市中院信息科研究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并不断更新。对使用外部存储设备、访问法院专网及互联网、使用科技法庭、处理涉密内容、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等多项行为设立了管理制度。层层防守,让制度成为信息化发展的一道保护屏障。

二、软件开发助力智慧法院

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工作需要,信息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行研发了通辽中院涉诉信访平台、通信管理系统、通辽中院导航平台、智慧党建平台等多个办公办案小软件。年上半年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案件类案数据库及通辽市民事、刑事、执行案件类案数据库的策划与开发工作。自治区行政案件类案数据库通过多种方式筛取了区内近6年行政案件数据,同时关联类案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信息、裁判指引信息等。

三、信息化建设

通辽市中院信息科坚持科技兴院、信息化强院,注重运用科技化手段加强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打造智慧法院。

1、硬件部分。院内办公网络使用万兆主干网,到达桌面为千兆水平,高效网速助力办案办公。全院监控系统为数字监控,采用P高清摄像头,共设立余个监控点位,且增设重点监控点,达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同时增设门禁系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法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搭建的数字化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办公系统,大大节约了办公资源,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质效,展示了数字化法院的巨大优越性。审判法庭全部为高清数字化科技法庭,院内设立两个视频会议室及执行指挥中心,为院领导安装桌面视频会议系统,均可实现远程视频会议、异地开庭、三方开庭、远程提审及互联网庭审直播等多项功能。在疫情期间,使用华宇云庭及新视云云上法庭两个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进行审理案件约余次,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2、软件部分。目前,全市法院共部署各类办公办案系统50余款,包括高院统一部署和根据辖区实际自行建设的。法官可以通过办案系统、法官助手、司法辅助、涉诉信访软件提请为日常办案提供帮助,通过领导过问软件,记录案件办理中相关领导对案件的具体批示和意见,保证案件在有效监督下开展。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干警业绩档案、审判质效评估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3、网络安全。院内防火墙、漏洞扫描等安全设备及杀毒软件于年5月进行了增设和升级改造,目前可对全市两级法院网安情况进行管理监控,并多次对两级法院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加固网络安全防线。

4、运维培训。小至修改文档排版,大至铺设全院线路,信息科日常运维工作琐碎且多样,需多次保障远程视频会议,检查维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电子办公设备,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技术性活动,保障全院正常流转。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事迹材料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铁路法院管辖范围点多、线长、司法服务覆盖不足的实际,中院党组决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在两级法院推行跨域审判“+”模式,由中院审管办全面负责推进跨域审判相关工作。跨域审判“+”模式运行后,得到了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张述元副院长和自治区高院杨宗仁院长分别作出予以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今年“两会”周强院长的工作报告中,以图表的形式介绍了跨域审判“+”模式,最高院信息中心许建峰主任在两会直播访谈系列节目中,专门就跨域审判“+”模式进行了介绍,并播放了专题演示片。

一、融合应用信息化手段,助推为民服务提档升级

充分挖掘和推进各项诉讼平台的应用,以跨域立案延伸到审判、执行全流程,实现了跨域立案、在线送达、网上应诉与答辩、跨域举证、质证、网上庭前会议、跨域调解、跨域庭审、跨域提讯、网上阅卷、跨域执行与协同执行等诉讼功能,全方面提高了司法服务能力和审判质效。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件,跨域庭审97次,跨域调解94件,跨域送达次,其他跨域司法服务余次,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50余万元;减少群众出行约人次,节约群众时间约小时;减少干警公务出行约46.15万公里。不但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方便,也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托跨域审判“+”远程办理优势,积极引导辖区群众进行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刑事、民事、执行等审判活动均未受到影响,办公、办案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做到了办案不打烊、服务不间断,将疫情对案件审理的影响降到最低。上半年,两级法院结案率74.6%,位于全区前列。跨域举办了“预防新冠肺炎知识讲座”,横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海拉尔4地约多公里,累计收听人数达余人;为医院、消防、铁路等开展跨域普法宣讲,覆盖浙江、北京等4省7市,听讲人员达千余人,效果明显。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为推进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跨域审判“+”模式《工作流程(试行)》、《应用技术规范》、《庭审规范》、《五年发展规划(-)》以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管理规定》、《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使信息化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职能,提升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水平,两级五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率达到%,同步推进立案回填、全案回填、制式文书、文书智能编写等模块应用,提高了审判效率;大力推广类案检索应用,明确强制检索的案件类型。同时,加大对跨域审判各项制度落实、电子卷宗应用、类案检索、“两个一站式”等情况考核力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平台、软件应用,助力审判执行和便民服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三、不断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拓展信息化手段应用范围

为进一步扩大跨域审判“+”模式等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司法服务模式的应用范围,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掌握、运用新型诉讼服务方式,使跨域审判“+”模式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为落实周强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筹备召开跨域审判“+”模式现场会,展示跨域审判“+”模式阶段性成果,重点介绍了跨域审判“+”模式的流程、制度规范、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为基础,积极引入新媒体方式,打造原创动漫人物,搭建司法公众传播平台。目前,共刊发稿件余篇,尤其是利用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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