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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这样的法院开庭通知短信可能是诈骗

发布时间:2023/5/2 22:08:44   
                            

这两天

市中院安检处遇到

多名持以下类型短信来院的群众

这些群众都称

不知道自己在法院有纠纷

也没有拖欠贷款的情况

甚至压根没有贷款

这是何故?

首先,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

一起来找茬吧

诉前通知和()京民初字第案号?

法院并不会使用“诉前通知”这一说法。南通中院案件案号的形式一般为:(年份)+苏06+民初/民终/刑初/刑终/行初/行终/…+**号,诉前调解的案号形式为()苏06诉前调**号。

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

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是对行为的描述,不属于法院正规案由的表述方式。法院通知中对于民事案件案由表述一般为**纠纷。

户籍地中院?

如果是开庭应诉通知,会明确告知具体的法院名称,不会以“户籍地中院”这种模糊说辞进行通知。

开庭受理?

一段绕口令:受理是受理,开庭是开庭,受理发生在开庭前,开庭肯定在受理后。另外,法院会叫做开庭审理。

律师助理?

法院通知附带送上律师助理??这一点,我们万万做不到……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岗位,而律师及律师助理并非法院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

这条漏洞百出的短信

是一条典型的虚假诈骗信息

不法分子以涉案为由

诱使收取短信的人

主动与其取得联系

从而进一步达到诈骗的目的

虽然近期持此类短信来我院的群众都进行了确认,暂未受骗,发送此类短信的真实目的和后续套路也不明了,但鉴于若干群众前来反映以及不少群众通过电话咨询此类问题,在这里,南通中院法官温馨提醒:

01

南通中院通过短信平台推送的通知信息,发送方号码统一为:。

02

在接到此类短信时,应先对其真实性进行理性判断,可以通过拨打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查询确认,不要轻易向对方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03

南通地区法院目前在司法送达工作中,推出了电子送达方式,但进行短信送达的话,一般会经同意后再进行,且同时辅以电话提醒,无特殊情况不会直接发送短信告知便视为送达。

04

法院发送的开庭短信一般都会写明案号、开庭时间、审判庭、承办法官等。如确有案件,应及时联系法官积极应诉。

05

如经过查询确认收到的短信为诈骗短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最后,做好一条小笔记:

提高防范意识,认真甄别信息,

自己先行找茬,存疑拨,

不要轻易汇款,诈骗就快报案,

但要真有案件,还请主动出现。

(来源:市中院立案庭)

原标题:《收到这样的法院开庭通知短信?可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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