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机 >> 信息机介绍 >> 收到这样的法院开庭通知短信可能是诈骗
这两天
市中院安检处遇到
多名持以下类型短信来院的群众
这些群众都称
不知道自己在法院有纠纷
也没有拖欠贷款的情况
甚至压根没有贷款
这是何故?
首先,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
一起来找茬吧
诉前通知和()京民初字第案号?
法院并不会使用“诉前通知”这一说法。南通中院案件案号的形式一般为:(年份)+苏06+民初/民终/刑初/刑终/行初/行终/…+**号,诉前调解的案号形式为()苏06诉前调**号。
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
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是对行为的描述,不属于法院正规案由的表述方式。法院通知中对于民事案件案由表述一般为**纠纷。
户籍地中院?
如果是开庭应诉通知,会明确告知具体的法院名称,不会以“户籍地中院”这种模糊说辞进行通知。
开庭受理?
一段绕口令:受理是受理,开庭是开庭,受理发生在开庭前,开庭肯定在受理后。另外,法院会叫做开庭审理。
律师助理?
法院通知附带送上律师助理??这一点,我们万万做不到……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岗位,而律师及律师助理并非法院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
这条漏洞百出的短信
是一条典型的虚假诈骗信息
不法分子以涉案为由
诱使收取短信的人
主动与其取得联系
从而进一步达到诈骗的目的
虽然近期持此类短信来我院的群众都进行了确认,暂未受骗,发送此类短信的真实目的和后续套路也不明了,但鉴于若干群众前来反映以及不少群众通过电话咨询此类问题,在这里,南通中院法官温馨提醒:
01
南通中院通过短信平台推送的通知信息,发送方号码统一为:。
02
在接到此类短信时,应先对其真实性进行理性判断,可以通过拨打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查询确认,不要轻易向对方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03
南通地区法院目前在司法送达工作中,推出了电子送达方式,但进行短信送达的话,一般会经同意后再进行,且同时辅以电话提醒,无特殊情况不会直接发送短信告知便视为送达。
04
法院发送的开庭短信一般都会写明案号、开庭时间、审判庭、承办法官等。如确有案件,应及时联系法官积极应诉。
05
如经过查询确认收到的短信为诈骗短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最后,做好一条小笔记:
提高防范意识,认真甄别信息,
自己先行找茬,存疑拨,
不要轻易汇款,诈骗就快报案,
但要真有案件,还请主动出现。
(来源:市中院立案庭)
原标题:《收到这样的法院开庭通知短信?可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