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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建设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倍企业消防平安办理,正当建设消防设备,的确做好失火抗御和救急治理,保证通讯临盆平安,按照国度干系法令法例和行业准则标准,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干系义务主管部门应对立“谁主管、谁负责”,用心贯彻“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方针平安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动工、同时投入临盆和行使)的准则,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按规则建设消防设备。
第三条本规则实用于分公司及其所属的各级企业。
第二章失火主动报警系统
第四条一齐机房和设有机房的通讯楼应建设失火主动报警。
(一)县(区)级及以上的通讯楼应采取会合失火主动报警系统。失火主动报警系统应包含失火探测器、失火报警装配、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装配,设立消防会合掌握平台的,应将本统率地域内的几多个通讯机房会合联网远程监控。
(二)通讯机房宜装配吸气式感烟失火探测器,除计划确有需求外,装配吸气式感烟失火探测器的机房可不再建设点式感烟探测器。
(三)无人值守机房应建设感烟探测器,并将报警记号接入会合联网失火主动报警系统或处境监控系统,施行二级监控。
第五条高层建造应建设失火主动报警系统、失火救急播送。
第六条通讯建造内的以下部位应建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
(一)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防烟排烟机房;
(二)气体灭火钢瓶间及灭火掌握系统职掌装配处;
(三)高下压变配电室、自备发机电房;
(四)重要的透风和空调机房;
(五)消防值班室和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通讯机房的掌握室;
(六)其余与消防联动掌握干系的且通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七)消防值班室应建设可直接报警的内线电话。
第三章消防供水灭火系统
第七条通讯建造、货仓、堆场应设消火栓。高出5层(不含5层)或体积高出m3的归纳楼等建造、建造占大地积大于m2的货仓应建设DN65的室内消火栓。
第八条以下建造应建设水喷淋系统:
(一)高层建造的办公楼、归纳楼;
(二)建设有送回风道(管)的会合空气调治系统且总建造面积大于0㎡的办公楼等建造;
(三)建造面积大于m2的可燃货物地下货仓、可燃、难燃货物的高架货仓和高层货仓。
(四)通讯建造内设有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建设避免水投入通讯机房的平安设备。
第四章气体主动灭火系统
第九条通讯建造中,以下机房应设皎洁气体(七氟丙烷、混杂惰性气体等)灭火系统:
(一)国际通讯局、大区核心、省核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域核心的远程程控互换机房(包含掌握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二)二万线及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互换机房(包含掌握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三)远程通讯枢纽楼、通讯归纳楼及内地通讯楼的传输机房。
(四)担任党、政、军以及民航、金融、电力、交通等重要通讯职责的机房;
(五)偏僻地域的较大(用户数0以上)通讯机房。
(六)现阶段抉择灭火剂,七氟丙烷应做为首选。在通常有人的园地不得装配二氧化碳牢固灭火系统。
第五章灭武器
第十条 通讯机房及其余临盆、办公园地应遵照《建造灭武器建设计划标准》(GB-)建设灭武器,并应切合以下请求:
(一)通讯机房、策画机房、周详仪器风度间应建设皎洁气体灭武器,不得建设干粉、水型、泡沫灭武器;
(二)每单位(室)50M2的灭武器建设数目不得少于2具(2千克以上),每个建设点至多建设5具,建设点间距不宜高出15米;
(三)建造面积高出M2的民众园地或面积较大的通讯机房宜适当装备25-50千克推车式灭武器,市、县(区)及以上通讯机楼每层起码建设推车式气体灭武器一具。
(四)货仓等物料储备园地要按照所存物料的可燃水平适当建设推车式灭武器。
(五)没有设牢固气体灭火系统的丈量室应按规则建设数目增配50%。设牢固气体灭火系统的机房,手提式灭武器可按规则建设数目节减30%,设有消火栓系统的园地,手提式灭武器可按规则建设数目节减10%,同时设有消火栓和水喷淋系统的园地,手提式灭武器可按规则建设数目节减50%;
(六)灭武器建设地方应显然、便于取用,不得随便搬动。对有视野妨碍的灭武器建设点,应建设差遣其地方的发光标识。
(七)不得采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武器。
第六章其余
第十一条 通讯机房可按当班人数装备自救式呼吸器;县(区)级及以上的通讯楼装备不少于2具紧缩气瓶呼吸器。高层建造应装备一天命量的自救式呼吸器。
第十二条市、县(区)及以上通讯机楼和其余建造面积较大的通讯楼、归纳楼内的以下部位应建设救急照明灯具:
(一)通讯机房及其掌握室、电缆进线室、值班室;
(二)高下压变配电室、自备发机电房、电力电池室、配电室(间);
(三)封锁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实用前室和逃亡层(间)、分散走道(含机房内分散走道);
(四)消防掌握室、消防水泵房、钢瓶间、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
(五)电视电话会议室及面积高出m2的其余会议室、生意厅。
第十三条市、县(区)及以上通讯机楼和其余建造面积较大的通讯楼、归纳楼内的分散走道、平安出口处应设灯光分散差遣标识。开放式通讯机房内分散走道应设对立视觉连结的灯光或蓄光分散差遣标识。
电视电话会议室及面积高出m2的其余会议室、生意厅的出口应设灯光分散差遣标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以上未说起到的消防设备应按国度和行业的干系法令法例和准则标准停止建设。
第十五条模块局、挪动通讯基站等外围站点的消防设备建设另行规则。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省公司平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声明。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履行。
附件一:通讯机楼消防设备装备准则(高层建造)
备注:
1、高层建造指建造高度高出24米的机房楼、办公楼、归纳楼。
2、感烟探测器包含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和点式感烟探测器,在建设上,通讯机房宜装配吸气式感烟探测器。除计划确有需求外,装配了吸气式感烟探测器的机房可不再建设点式感烟探测器。
3、除通讯机房内严禁建设的水喷淋灭火系统外,其余民众地域、房间应建设水喷淋灭火系统,通讯机房层的楼梯间和前室应注意建设。
4、消火栓箱不该建设在通讯机房内部。
5、表中的选配是指可按照《消防设备建设规则(试行)》和通讯机楼的实践状况正当建设。
附件二:通讯机楼消防设备装备准则(多层建造)
备注:
1、多层建造指建造高度不高出24米的多层机房楼、办公楼、归纳楼。
2、感烟探测器的建设上,通讯机房宜装配吸气式感烟失火探测器。除计划确有需求外,装配了吸气式感烟失火探测器的机房可不再建设点式感烟探测器。
3、多层建造除通讯机房外可按照实践状况遵照《建造计划防火标准请求》建设水喷淋系统,通讯机房层的楼梯间和前室应注意建设。
4、消火栓箱不该建设在通讯机房内部
5、市、县(区)及以上通讯机楼每层起码建设推车式气体灭武器一具。
6、表中的选配是指可按照《消防设备建设规则(试行)》和通讯机楼的实践状况正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