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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课题组审计观察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对防范洗钱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洗钱活动越来越国际化、信息化、智能化、集团化和隐匿化的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研究新问题,走出新路子。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的问题

(一)对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视度不够高

客户身份识别是商业银行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的基础性工作,在反洗钱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当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金融机构应当履行个人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客户身份识别含义作出了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风险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随着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国家对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按照国家监管要求和反洗钱工作需要,相应制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其核心内容包括核对客户身份和了解客户交易活动。同时,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和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分类采取不同程度的识别措施,对新开账户的客户进行初次识别,对存量客户进行重新识别,对存续业务客户进行持续识别,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对涉制裁客户进行筛查,及时有效识别客户身份,为评估及管控洗钱风险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对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视度还不够高。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将客户身份识别等同于客户身份证件核对。对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政策制度的理解存在片面性,对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深刻。如有些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认为客户身份识别等同于客户身份证件核对,有的甚至认为主要工作就是客户开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主要是核实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柜台更是依赖于联网核查系统的结果办理业务,而不是“了解你的客户”的本意,识别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

二是片面认为客户身份识别非商业银行主业。没有理顺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与自身经营利益之间的关系。认为客户身份识别只要做得差不多就行,敷衍了事,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甚至认为按政策制度进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办理和管理,会使客户反感,甚至引发投诉,影响与客户的关系,进而造成客户资源流失,影响自身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使银行资金或声誉受损。还有个别单位或个人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职责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为满足客户需求而进行违规操作,被不法洗钱分子所利用。

(二)商业银行内部责任各方对客户身份识别的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商业银行内部的部门、经办管理行和人员较多,对各相关部门和各层级经办管理行之间相互配合的要求较高。商业银行在进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时,客户信息收集确认、等级划分与数据筛选、可疑交易分析等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相关团队、相关环节完成,但各相关部门、团队、环节各自负责自己的“责任田”,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与信息共享,联动性差,客户身份识别难以落实到位。

如后台业务经办人员对客户的了解及持续了解仅停留在前台人员对身份证件的形式审核上,缺乏实质性业务审查;而柜面人员、远程终端服务人员亦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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