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机 >> 信息机介绍 >> 医疗建筑中医医疗综合楼消防抽审存在的
工程基本情况: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XX市XX路中段XX医院园区内。地上23层、地下2层。建设内容包含:中医院建设、医疗及康复养老床位张、体检、教学实验、培训基地、医技、地下车库、人防工程、中医特色保健品研发应用、宣教展示用房、综合配套服务、行政后勤、室外道路、广场、绿地及给排水、供电等工程。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平方米。复审意见如下:
1、登高车操作场地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应校核楼板的超载力,其场地的承载力不应小于10Kg/cm2,登高车操作场地范围内的雨棚宽度大于4m,影响登高消防车作业;A-K轴线间的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的间距不足,部分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标注为R6,不满足规范要求。
2、医医院综合楼的防火间距不足,应修改;连接两座建筑的连廊未见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技术措施。
3、汽车库与病房楼之间的楼板耐火极限应不小于2.0小时,应修改。
4、层间楼板的保温材料采用挤塑聚苯板,其燃烧性能不满足要求。
5、应明确该建筑是否设置有老年人照料设施。
6、地下二层V-Y轴线与6-12轴线间的防火分区、地下一层的防火分区三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应校核修改。
7、地下二层设置的隔油设备间不合适(属于易燃易爆仓库),应取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4条。
8、地下二层的部分分散充电设施的防火单元疏散出口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防火分区四人员疏散距离大于60m,地下车库疏散不可借用相邻防火防火分区的疏散出口应校核。
9、地下一层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不在承重的柱、梁上,应校核。
10、应明确地下一层厨房的燃料种类,如采用燃气,应靠外墙设置,并靠考虑设置泄爆措施。
11、部分防烟楼梯间的门采用子母防火门,应校核其可开启的净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子门不能自动关闭)。
12、地下一、二层汽车库不应与病房楼组合建造,应调整。
13、地下楼梯LT01设置的可开启外窗不在最高部位。
14、一层疏散走道上设置的门应取消或采用双向开启的门(其余楼层应一一校核)。
15、餐厅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超过10m(12.5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一层职工餐厅不满足。
16、3-5轴线间的室外庭院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按回字形建筑考虑)。
17、楼梯LT04在一层应与病房部分完全分隔,不应作为顾客餐厅的安全出口;LT5在首层与医疗综合楼没有完全分隔,且未见最高部位开窗。
18、LT08、LT09、LT11、LT13、LT12在首层均不能直通室外,且未见最高部位设置固定窗(其余应一一校核)。
19、一层A-K区域未见防火分区划分。
20、D-G交5-8轴区域不可定义为室外安全疏散区域,应按照下沉式广场的相关规定设置。
21、一层部分区域利用地下楼梯间进行疏散(如LT04等),不满足规范要求。
22、一层V-Y轴线与8-11轴线间的房间门开启后影响疏散,应调整开启方向。
23、二层的中药药房应按仓库进行设计。
24、二层V-Y轴线间的区域疏散出口均不满足规范要求。
25、二层门诊大厅通向楼梯间的门净宽应不小于1.4m,应校核。
26、平面布置图上未见消防电梯的标注,应校核。
27、三层1-2轴线与V-Y轴线间的房间面积超平方米,应设置两个疏散门;X-Y轴线与9-10轴线间的新风机房通过外窗与相邻房间、走道连在一起,不满足防火分隔的条件。
28、建筑内部设置的中庭,应在每层进行防火分隔(二层没有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29、五层模拟产房、模拟手术室在V轴线处的走道疏散距离超规范;保密室的面积超50平方米,其疏散门应不小于1.4m应校核;五层形成很多无窗房间,应对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提出要求(其余楼层应一一校核)。
30、五层布置较多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宽度不满足5.5.21要求。
31、六层V-W轴线间的的手术前室、取精室的疏散距离超规范;1-2轴线间的主任办、医办面积超50平方米,其疏散门净宽应不小于1.4m;煎药室应明确是否采用明火、燃气。
32、十一层的泵房的门应改为以及防火门;康复病房层的套间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尽端(应设置两个疏散门);二十三层作业康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3、考虑病人避难的特殊需要,避难间不能利用电梯厅、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应校核。
34、应对墙身大样图一的窗槛墙与玻璃之间的封堵作出设计;五层建筑的三层与四层之间的窗槛墙高度小于0.8m,应校核。
35、提供的楼梯剖面图部分楼梯间顶部设置的窗不在最高部位,部分不能判断是否在最高部位(无窗位置显示)。
36、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设计用水量应不小于40l/s,或按《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进行设计、取值。
37、室外消火栓的设置间距大于m;消防给水总平面布置图上设置的水泵接合器数量与流量不匹配;应校核消防水池的容积(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修改后);明确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覆土深度;宜在倒流防止器前增设一个室外消火栓;。
38、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而不是水锤消除止回阀;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原理图上的泄压阀设置位置错误,同时在该位置应增设试水管并设置流量测试装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上减压阀组应增设过滤器、试水管。
39、应明确消火栓泵、喷淋泵的流量、扬程、功率等基本参数;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图上标注每个湿式报警阀所带的喷头数。
4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上,湿式报警阀前设置的减压阀组应增设一组减压阀组且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每两个湿式报警阀组之间宜增设控制阀门。
41、高位消防水箱的溢流管管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的两倍,应把溢流管的管径改为不小于DN;应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进行标注。
42、应对地下室的消防排水作出设计;应对配电室、住厨房等房间的灭火器配置作出设计。
43、部分区域的灭火器保护距离过大(如地下一层冷菜区、病房部分等),应一一进行校核。
44、医院的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机房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未见具体的设计图。
45、应明确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46、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补风机均不满足消防设备末端切换,应校核。
47、应明确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控制设计、疏散方案等;应在安全股出口外及其附近区域增设应急照明灯具,其照度不应低于1.0Lx;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门附近增设多信息复核标志灯;应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正上方增设标志灯具(如三层的餐厅、四层的实验室、五层的基本技能训练室、底子阅览室等应一一校核);疏散走道上设置的门需要双向疏散的应在其正上方两侧均设置出口标志灯;医疗用房应增设疏散指示标识《医院建筑设计规范》5.24.4;应明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灯具总数,以及每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
4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图上未见防火卷帘、挡烟垂壁、消防电梯、风机等的接入(应对需要联动的设备是否接入,应一一校核)。
49、划分防火单元的防火卷帘应增设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避难间内应增设消防电话。
50、应明确排烟、送风管道的耐火极限;活动式挡烟垂壁应增设手动开启装置;常闭式排烟口应在其附近增设手动开启装置,并在平面布置图上表达出来;9-10轴线与X-Y轴线间的楼梯间正压送风,其外窗应设置为固定窗(其余楼梯间应一一校核)。
51、二层中庭区域外的部分不应通过中庭进行排烟,应单独设置排烟;地下车库的防烟分区划分指示标注为防烟分区边界,应明确是设置挡烟垂壁还是利用下垂的梁作为挡烟垂壁,并校核排烟口是否在储烟仓内。